本報北京2月19日訊 記者郄建榮 審計署決意建設“廉潔署、儉樸署、法治署”。該署今日公開發佈相關通知,公開“二十不准”的規定,其中包括不准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、健身活動和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。
  審計署提出的“二十不准”要求涉及公車使用、公款送禮、消費娛樂等方方面面。
  “二十不准”是,不准在各種場合和活動中講排場、比闊氣,搞鋪張浪費;不准用公款支付送禮、印製購買賀卡等中央明令禁止的任何費用;不准違規新建樓堂館所及出租出借、超標準配置辦公用房;不准超規格、超標準公務接待或擴大接待範圍;不准超編製、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;不准違反規定濫發錢物;不准超預算、無預算安排支出和突擊花錢;不准違反規定安排建設、維修項目以及採購物資設備;不准超範圍、超標準報銷差旅費等公務費用和外勤經費;不准以任何名義、任何形式虛開發票,甚至用假髮票報銷;不准未經批准安排各種會議和培訓;不准用公款組織旅游以及與工作無關的參觀活動;不准舉辦未經批准的各類節慶、論壇、展覽及其他紀念活動;不准濫發無實質內容的文件、簡報;不准浪費各類辦公用能源和資源;不准違反規定以任何方式換用、借用、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;不准違反規定收送各種形式的禮品、土特產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;不准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、健身活動和獲取各種形式的俱樂部會員資格;不准未經批准在其他單位兼職和領取報酬;不准把出國作為個人待遇、安排輪流出國,或者以各種名義變相公款出國旅游。
  (原標題:嚴禁用公款獲取俱樂部會員資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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